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等级划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一.甲级资质标准
1.企业资信能力
(1)净资产1亿元以上;
(2)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。
2.企业主要人员
(1)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;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。
3.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高度8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2项;
(2)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;
(3)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,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,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1项,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1项;
(4)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。
二.乙级资质标准
1.企业资信能力
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
2.企业主要人员
(1)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;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三.承包工程范围
1.甲级资质
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、工程项目管理。
2.乙级资质
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
(1)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
(2)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;
(3)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;
(4)单项建安合同额1.5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。
注: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、工业建筑工程、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、通信、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。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、主体结构、建筑屋面、装修装饰、建筑幕墙、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、通风与空调、电气、消防、防雷等配套工程。